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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壓挖掘機的操縱系統是用來操作并完成挖掘機的各種動作,包括動臂升降、斗桿收
放、鏟斗轉動、轉臺回轉以及行走(直駛和轉向)等的霓要環節。挖掘作業中一般是由操
作人員通過操作系統移動軸向移動式滑閥(主控制閥)來控制油液流動的方向并驅動各執
行元件動作,與此同時,駕駛員還可以根據現場作業情況通過操作系統來控制作業速度,而
這些都與液壓系統的形式、控制系統的結構特點、阻力的大小等密不可分。
由于挖掘機作 V條件多變、作業環境惡劣、作業時動作頻繁,需要隨時根據作業情況變
換各個換向閥的位置,使得駕駛員易于疲勞并影響安全和作業效率,因此對液壓挖掘機操縱
系統有如下基本要求:
1)作業操縱系統要集中布置在駕駛室內,并符合人機工程學的要求。例如,按男子身
高為160一180cm、女子身高為150一170cm設計、布置操縱裝置及駕駛室。
2)作業操縱時的起動和制動應平穩,易于控制其速度和力址。
3)操縱簡單、輕便和直觀,并易于實現復合動作。一般手柄上的操作力不超過40-
60N,而單邊的手柄操作行程不超過17cm,轉動手柄的轉角不超過35。一400。腳踏板轉動
角度不超過60。一7000踏板行程在6一20cm范圍內,踏板的踏動力不超過80一I OON 0
4)操縱機構的杠桿變形要小,機構組成的間隙和空行程要小。
5)操縱手柄和腳踏板的數量少,最好可以手腳聯動,便于操作人員進行復合操作。
6)駕駛室應有良好的視野,應保證在一400-500的范圍內操作性能正常。
7)對發動機及主要零部件的運行狀態要有必要的反饋信息顯示儀表。
根據上述要求,目前大多數液壓挖掘機的操作手柄及踏板布置位置如圖11-27所示。
換向閥的控制方式有直動型和先導型兩大類,其中直動型由于操作力很大且不能實現要
求的控制特性而已很少采用。先導m控制方式又分為機液先導型和電液先導型兩大類,其中
機液先導型在中小型液壓挖掘機.上應用較多,電液先導型則多用在大型液壓挖掘機中。以下
分別介紹其結構和工作原理。